第三十九章 行知真的很偉大(二)
作者:笨笨的姥爺      更新:2020-08-28 08:21      字數(shù):2300
    故事說,神情恍惚的蘭某是在美國街頭流浪時被警察發(fā)現(xiàn)的。出現(xiàn)在北京邊檢總站的38歲的蘭某,一身黑色羽絨服從頭裹到腳,頭發(fā)稀疏泛白,蠟黃的臉上滿是皺紋。她沒帶行李,隨身只有一盒治療精神分裂的藥。

    她與父母相見,抱頭痛哭。這是多么令人揪心的一幕!面對如此場景,也許泱泱大國十多億人口,不足為奇,我等小民咸吃蘿卜淡操心。但是,為人父母者設(shè)身處地想過沒有,你會抱著她痛哭嗎?接下來,你還會做什么?那將是一個什么樣的情境?真的是不堪設(shè)想!

    ——故事說,蘭某自幼好學,父母從不讓她干家務(wù)活,她的任務(wù)只有一個,讀書,讀書,再讀書。但就業(yè)后,她連連碰壁。

    有一次主管有意考查幾個外籍新人的社交能力,在餐會上給了每人一大份肉,讓他們吃完。其他幾個新人要么與主管溝通,要么請人一起分享,唯獨蘭某把盤子一推,說“我吃不下!”就沒有下文了。

    她接連失業(yè),直到簽證已經(jīng)過期,又沒有新公司可以繼續(xù)為她申請延期,也沒錢租住公寓,只得流浪街頭。她自己也說,除了學習,我什么都不會——高度精準的概括。

    難道我們的教育至今還是“吃人的教育”么?似乎誰也不愿這么說,不能一葉障目,以偏概全。那么蘭某現(xiàn)象的根源又是什么呢?

    她雖然是雙料博士,但她連做人的基本條件也不具備。她首先無法生存,那對做人的其他方面,還能再說什么呢?有俗話說,寧生敗家子,不養(yǎng)蠢鈍兒。此話雖不無偏頗,但話糙理不糙,與“身體第一”的理念異曲同工。

    在這里,我們可以假設(shè)為,一個是蘭某,另一個是初中畢業(yè)生,以打工為生,歷盡艱辛,有丈夫有小孩,還有精力照顧父母。請問,我們選擇誰?答案是肯定的——雖然這樣的選擇有點“俗氣”,有點冷酷,雖然這樣的選擇只是“如果”?墒沁@個“如果”被你遇到了,你不這樣選擇?

    陶先生有一首小詩,“小學生,小學生,哪幾個是學生?”學生、學生——“學”是為了“生”。作為一個“人”,生活是第一位的,生活力是人生存的必要前提,那么生活力的教育就有必要是教育的首位。如果不會生活,其他一切皆可免談。是不是這樣?

    ——我順著文副會長的思路說,如果說“初級十六能”是為了讓人活著,那么“高級七常能”就是為了讓人活得更好。至于什么是“初級十六能”和什么是“高級七常能”,我想是無須讓我解讀的了。

    ——說到這里,我還要順便說兩個笑話,一個說的是“初級十六能”里關(guān)于“會游泳”的問題;另一個說的是“高級七常能”里關(guān)于“會打字”的問題。

    笑話1:有一篇《有人落水,年輕民警第一個下河》的報道說,警官石同志接到“有人落水”的報警,僅用3分鐘就趕到現(xiàn)場,并第一個下水救人。報道上有三個小標題,一曰:不會水的警察第一個下河;二曰:群眾稱贊民警是“最勇敢警察”;三曰:做了警察該做的事。憑心而論,每每讀到舍己救人的英勇事跡,我都會肅然起敬,熱血沸騰,甚至也曾突發(fā)奇想,何時自己碰到,演繹一場“巾幗不讓須眉”的英雄創(chuàng)舉,也未嘗不可。但是,看到這一報道,我心情復雜,啼笑皆非。

    石警官明知自己不會游泳,仍然下水救人,因為他認為,“總要有人帶頭下去救人的”——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。但是,一旦但是,就有問題來了——報道說,因為石警官不會水,后來參加救援的群眾不但要救落水者,還要救施救者石警官。本來救一人變成了救二人,豈非弄巧成拙,忙中添亂?用一句俗話說,那是“郭呆子幫忙越幫越忙”。更糟糕的是,與他一起前來救人的4名輔警居然也都不會水。呵呵,警察不會水,輔警要會水干啥!

    大家可以想象:從公安派出所開出一輛警車,去拯救落水者。亮警燈鳴警笛,一路呼嘯。從接警到現(xiàn)場只用了3分鐘,那是何等威風,何等瀟灑,又是何等的令人敬佩!然而警車上的1名警察和4名輔警竟然都不會水,那又是何等無奈,何等荒唐,又是何等的不可思議。

    不會水?還不會什么……這里無法推斷,也不能推斷。我作為一介公民,卻不免產(chǎn)生了聯(lián)想:如果執(zhí)行公務(wù)的人員這也不會,那也不會,那用納稅人的錢,橫豎養(yǎng)著你們這一干人等干嗎?

    在這里我不想責備石警官!爸洳豢蔀槎鵀橹,圣人也”。作為一名人民警察見到人民群眾利益受到傷害,下意識的第一反應(yīng)就是解救人民群眾于水火之中,此乃人民警察之天職。在場的群眾稱贊石警官是“最勇敢警察”。據(jù)說正是由于他第一個下水救人——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,正是由于圍觀的群眾看到連救人的民警也在“慢慢下沉”,才有人大呼:“會游泳的,趕快下去救人!”于是有群眾有保安跳入水中,救起了正在掙扎的石警官和輕生婦女。

    我希望石警官們會水。并非要求每個警察都是特工邦德,或者干脆就是齊天大圣孫行者,也遑論德智體全面發(fā)展的教育方針。單單作為現(xiàn)代社會的一個人,無論是生物學屬性仰或社會學屬性,恐怕都應(yīng)該掌握包括游泳在內(nèi)的一般生存技能吧?既是社會工作的需要,也是自我護佑,珍愛生命的需要。何況是身為警察的石警官呢?

    這里有一個衍生的話題,不會游泳的人是否可以入編警察?恕不在我的講座中交待。

    不會游泳的警察下水救人,勇氣可嘉嗎?警察做了“警察該做的事”,警察不做“警察該做的事”,警察要不要做“該做而不會做的事”?這不是繞口令,也不是腦筋急轉(zhuǎn)彎,當然也不是智力測試題。我只是聯(lián)想到了陶先生“初級十六能”的重要性。

    笑話2:有一位國內(nèi)還算知名的作家在一個雜志上,發(fā)表過一篇文章,文中寫道,“我不會唱歌,不會跳舞,不會打麻將玩撲克,不會喝酒不會抽煙,不會電腦打字,連在手機上儲存電話號碼也不會。”因此遇到了許多“尷尬”,因此承認自己是“半個文盲”。

    文章充滿情趣,文筆也很優(yōu)美,可謂小品文上乘之作。即使是“尷尬”的糗事,也寫得挺好玩,挺幽默的——這就是大人物的好處,如果是草根,你不會那你只能做草根。

    我也笑話一句,“半文盲”也能成為作家?也能在省級作協(xié)占有一席之地?